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进来是不懂法 出去后别犯傻
金华监狱让临释犯人参加一次就业合同的考试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金利民 文运华

  本报讯 日前,金华监狱四监区的19名刑期将满、即将获释的服刑人员拿到了一份特殊的“合同”。乍一看,这不过是一份普通的劳动用工合同,可如果仔细查看,却可以发现这份“合同”里毛病还真不少:有要求乙方交纳钱款和身份证给甲方做抵押的条款,有用工试用期为1年的条款,有甲方可以随意裁员的条款……
    这究竟是一份什么合同?为啥有这么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呢?原来,这是监狱专门制作的“模拟合同”,条款中的漏洞也是特意设计的。给这份“问题合同”挑刺,是这些临释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之前必须经历的一次测试。“可以说,这是一份考卷,它检验的是这些即将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对劳动合同法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金华监狱四监区楼副监区长介绍说,虽然挑错这种测验形式有些“小儿科”,但这绝不是一场无用的考试。
    服刑人员李某入狱前曾在一家企业打工。由于他对劳动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结果被老板欺骗,签下了一份霸王合同。“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不仅没拿到工钱,连自己的一点财物都被老板扣了。”李某说,自己一无所有又不知该如何维权,只得铤而走险去抢劫,最终把自己送进了大墙。
    金华监狱四监区在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过程中发现,像李某这样因为不懂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服刑人员并不少。于是,监狱在犯人出监教育中开始尝试通过“修改合同”等方法来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
    李某告诉记者,这次看到监狱制作的模拟合同,发现里面有一些当初坑害了自己的问题条款,挑出来之后印象非常深刻。而随后民警的讲解,又让他知道了不少合同中的新“漏洞”。“我们大家都认为这个考试很有用,毕竟合同关系到我们自己的利益。以后出去打工再遇到签合同,心里就有底了,不怕再遇到黑心老板了。”
    楼副监区长表示,监狱教育改造的目的不仅是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能自食其力,还要让他们能知法、守法地生活,并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既然要找工作,就免不了要签合同。所以我们在对临释服刑人员的出监教育中有针对性地加入了劳动合同法学习测试这块内容,目的就是帮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掌握有关规定,以便回归社会后打工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